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好房子”建设经验做法(第二批)的通知

2026-09-02 作者:创始人 来源:创始人 浏览: 1 次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好房子”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大“好房子”工作推动力度,我部总结各地“好房子”建设经验做法,形成《“好房子”建设经验做法(第二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参考。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6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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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子”建设经验做法(第二批)

 

序号

主要举措

具体做法

完善标准体系

(一)完善技术标准

1.上海市因地制宜完善提升“好房子”技术标准。构建1+N“好房子”技术标准体系。“1”是修订地方标准《住宅设计标准》,在衔接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的基础上,着重安全韧性、功能质量、空间环境、智慧住宅等方面的技术提升对住宅设计品质提出底线要求;“N”是制修订一批配套标准和技术文件,修订地方标准《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设计标准》,编制老旧住房及小区改“好房子”“好小区”相关技术导则等,不断优化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2.福建省、山东省青岛市系统梳理“好房子”标准体系。福建省发布《“好房子”设计技术指引(试行)》,重点梳理相关标准中立体绿化、节能门窗、雨水利用、智能家居、防洪排涝、防台风等具有地域特色的条文。山东省青岛市编制印发《“好房子”建设标准体系》,整合了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技术导则、标准图集等共计1200余项,设置了通用标准、规划设计、建造实施、建筑评价、运维服务等五大板块,明确了“好房子”建设的基本通用要求。

(二)制定技术文件

1.重庆市、天津市针对不同住房类型编制设计导则,细化完善“好房子”建设路径。重庆市编制好房子技术导则》,分别针对不同住房类型提出“好房子”技术应用方案。其中,商品住房主要结合重庆山地特色,提出住房品质改善需求保障性住房主要遵循“成本可控、功能适用”原则,重点满足青年住房需求既有住房改造遵循“先体检、后更新”的原则,将使用安全与功能完善作为首要任务。天津市发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立足“保基本”、“以人为本”、“高水平设计”三大原则,从规划与配套设施、住房设计、建筑设备等方面指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

完善标准体系

(二)制定技术文件

2.湖北省、浙江省宁波市聚焦不同用户和场景制定设计指引等技术文件,提出多样化“好房子”建设方案。湖北省针对青年人居住需求,编制《青年社区产品指引》,从建设愿景、建设原则、产品类型、装饰装修、相关配套等5个方面对青年社区建设提出了具体标准,提供多样化户型与共享配套,满足“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需求。浙江省宁波市印发《“好房子”场景应用设计指南》,创新提出场景化设计模式,针对居家办公、居家养老、局部改造、儿童友好、青年创业、新婚喜房、品质改善、直播带货、多变空间、租赁用房、国际社区等11个场景,明确了“好房子”设计要点、最低单方造价和工期等,可单独或组合应用。

3.甘肃省、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大连市统筹推动住房品质提升和小区人居环境改善。甘肃布《“好房子”规划导则(试行)》,从规划布局、建筑风貌、内外交通、配套设施、公共环境等方面明确要求,实现规划建设全过程指导。河北雄安新区制定《“好房子”建设指南》,统筹考虑住宅户内设计、楼栋和小区功能规划,以及地下空间互联互通,引导全面提升居住环境品质。印发《精品工程技术指导手册》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准》等技术文件,明确56项管控措施与215个关键节点,构建“标准—监管—运维”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辽宁省大连市同步编制《“好房子”技术导则》和《“好小区”技术导则》,建立“好房子+好小区”技术体系,协同推动住房品质和小区配套、服务及环境改善提升。

4.广东省广州市编制“好房子”评价标准,探索以评价引领住房品质提升。印发《“好房子”评价标准(试行)》,主要围绕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大核心维度,聚焦渗漏、开裂等房屋通病源头根治,智能家居+长效维保等关键方面构建评价体系,引导开发企业主动对标先进、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持续优化住宅产品设计与供给质量。各维度单独评价后汇总形成综合定级结果,将住宅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4个等级。基本级为强制达标线,星级评定需在四大维度满足相应等级要求。

提升设计水平

(一)加强设计管理

重庆市、上海市、河北省加强招标管理和设计审查,引导提升设计水平。重庆市引导勘察设计招投标方式向“方案招标”和“团队招标”转变,建立以设计品质为核心的评标机制,提高技术标分值占比。上海市发布《关于加强住宅工程关键阶段设计质量管控的通知》,规范防渗漏、防脱落、隔声等涉及居住品质的关键节点设计,并严格施工图审查。河北省发布《住宅建筑设计审查要点与措施分析》,督促设计单位通过精细化设计有效提升住宅品质,力求户内功能完备、性能优越,户型面积指标与功能配置相匹配。

(二)推动设计创新

1.河南省组建设计联盟,带动“好房子”设计创新。组织省内设计龙头企业牵头成立“省好房子设计产业联盟”,重点关注建筑隔声、隔热、通风、防水、防潮等性能设计,推动设计理念和方法创新,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2.河北省邢台市推动设计创新,提升空间利用率、完善服务配套。允许符合条件的新建住宅小区进行场地抬高设计,拓展地下空间利用,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增设城市书房、健身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支持建筑首层设置室外专有庭院,支持商住兼容,丰富社区配套。

加强好材料推广应用

(一)促进新材料研发推广

四川省、山东省围绕“好房子”建设,大力推动绿色建材等研发应用。四川省实施绿色建材“建圈强链”行动,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链图谱》,聚焦重点发展方向和关键赛道,分2批遴选12家链主企业,培优育强市场主体。组建绿色建材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绿色建材学院,搭建“天府绿材商城”电商平台,举办绿色建材产业链供需对接大会,发布机会清单。山东省结合“好房子”建设要求,在节能保温、防水、隔音、高性能门窗、高标准烟道等方面开展材料研发和创新,并要求“好房子”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

(二)严格建材应用管理

广东省加强建材质量抽检,有效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以住宅工程为重点,对钢筋、建筑用砂、预拌混凝土、电线电缆、建筑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检查检测,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建材、不按图施工、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保障建设品质

(一)发展新型建造方式

重庆市、河北省唐山市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赋能“好房子”建设。重庆市鼓励“好房子”项目申报智能建造试点,深化BIM技术在“好房子”建设全过程的运用,统筹推动智能建造和“好房子”建设发展。河北省唐山市立足钢铁产业优势,在改善性商品住宅等领域,探索采用钢结构技术建设“好房子”。

(二)保障建设质量

1.河北省、云南省聚焦住房隔声、串味、渗漏等质量问题,构建防治技术体系。河北省印发《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治指南》,云南省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治理手册》等技术文件,因地制宜明确隔声、串味、渗漏等质量问题防治的技术方案与举措。

2.江苏省、广东省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工程质量提升。江苏省启动住宅工程品质提升行动,健全完善质量责任、质量控制、质量监管、质量支撑体系,重点推进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外墙保温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等专项治理。推广住宅工程“透明工厂”,以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为基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公开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实现建设过程透明化、质量责任可追溯、交付标准可视化。广东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和质量提升管理年行动,聚焦“好房子”建设及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治理,重点推进招标投标管理、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数字化建设、技术专家下基层服务等18项具体任务,进一步提升住房品质。

3.上海市、四川省发挥保险作用,有效保障建设质量。上海市引入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夯实住宅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四川省出台《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风险管理服务标准》,推进保险企业提供标准化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4.湖北省探索创新“数字监管+第三方评价”的质量管控模式。搭建“楚智建”平台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监管,开发分户验收系统模块,提升验收效率。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质量评价,聚焦“堵漏裂臭”4类质量常见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建立“红黑榜”制度,倒逼企业落实质量责任。

提升运维服务水平

(一)完善管理机制

1.上海市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印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聚焦“公示率提升、履约率提升、投诉率下降”的核心目标,全面推行信息公开机制,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推动数字赋能管理,提升服务规范性。同时,健全诉求处置、联合监督、托底保障等机制,建立分级点评制度。

2.江西省、福建省加强物业公共收益管理。江西省出台《关于规范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公共收益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福建省开发建立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深化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

(二)规范服务标准

河南省、江苏省积极完善物业和运营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内容河南省编制《住宅物业服务标准》,通过建立分级服务体系,规范物业服务内容,为企业经营和业主权益维护提供参考。江苏省修订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重点完善改善型住宅品质保障、保修维护、个性化住宅装修服务等约定,强化购房人权益保障。

(三)创新运维服务模式

1.广东省珠海市充分应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提供便捷多样服务。建立数字社区及数字家庭控制底座,加强人工智能、人脸识别、AI视频、智能感知、智能监测等前沿技术在新建住宅和小区配套设施中应用,聚焦回家、离家、睡眠、起床等36个生活场景提供智能产品和服务。

2.福建省应用大数据等技术有效保障住房运维安全。构建以“1+2+5+N”(即1个房屋建筑数据底座,2个隐患排查管理应用端,5个业务一体化,N个领域场景)数字化架构为核心的房屋建筑一网统管平台,整合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数据,通过大数据采集、数据分析以及AI地址匹配等技术,及时排查、消除住房安全隐患。

3.安徽省探索构建“好房子综合服务平台”。主要汇聚新房、二手房、闲置房、保障房等各类房源,开展房产交易、物业管理、房屋检测、装修补贴等多元业务,形成覆盖全省的房屋综合服务体系。

强化科技赋能

(一)推动技术研发创新

1.河南省积极培育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好房子”技术创新。遴选培育“‘好房子’设计工程技术创新中心”、“超低能耗门窗及幕墙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等一批科创平台,围绕推动“好房子”建设征集“气凝胶复合轻集料保温材料”等一批四新技术,组织开展“‘好房子’背景下住宅品质提升评价体系构建研究”、“住宅建筑室内环境隔声降噪技术研究”等10余项“好房子”科研课题研究,以科技赋能住房品质提升。

2.山东省通过“揭榜挂帅”方式推动“好房子”研究。组织开展2026年全省“好房子”建设领域“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经过初步筛选、专家审核等环节,确定“揭榜挂帅”试点项目122个,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青岛市通过“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开展26项“好房子·好设计”研究,主要探索采用可变户型的设计手法,创新承重结构与内部隔断分离、模块化收纳与复合功能、双钥匙户型等设计措施,实现空间可分可合,场景可变化切换,满足家庭成长过程中的不同需求。日照市通过立项揭榜,推动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机制、提升“好房子”设计水平、推动“好房子·新体验”智慧运维应用,破解高品质设计、低成本建造、后期长效运维等现实难题。

(二)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

河北省、江苏省大力推广住房品质提升技术应用。河北省坚持科技创新引领,聚焦“好房子”建设,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遴选推广70余项可有效提升住房品质的好工艺、好做法。江苏省2批发布重点推广应用的“好房子”新技术32项,涵盖围护结构、热泵空调、智能智慧、给水排水、装配化装修、全龄友好等8个方面。组建省级住宅品质提升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搭建创新转化平台,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为住宅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既有住房更新改造

浙江省开展老旧住宅改造焕新微改革。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委改革办推进群众天天有感微改革,印发《全省老旧住宅改造焕新微改革工作方案(试行)》,支持杭州市西湖区、宁波市鄞州区、瑞安市、德清县、海盐县等5个县(市、区)先行先试,联动省属国企在杭州、宁波、温州等地开设社区嵌入式“轻装快装”门店27家,将咨询、量房、设计、施工、售后全流程服务下沉至居民生活圈,配套VR方案预览、云端施工监管等数字化工具;引导民企推出“家装超市”标准化改造套餐,实现项目明码实价、居民按需点单;坚持案例就是路径,引导各地自主拓展试点城市10个,实现设区市试点全覆盖,探索形成“社区门店一站式改造”、“样板开放”、“补贴撬动”、“码上装修”、“邻里拼单”等特色模式;引导家装企业提供“一站式、高品质、短过渡、优价格”的装修服务,实现群众省心、省时、省力、省钱的“4省”目标。

完善产业支撑

(一)培育产业链发展

1.山东省全链条完善“好房子”产业支撑。印发《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规划》,推行“链长制”、“链主制”,协同推动装配式装修、智能建造发展,支撑“好房子”项目建设。淄博市组建“好房子”产业联盟,搭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平台,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壁垒,推动技术、资源、政策精准对接,推动物业服务向增值服务升级,探索专业化商管运维模式。

2.河南省信阳市培育壮大绿色家居产业链。制定产业推动政策,将绿色工业化定制整装作为“好房子”建设的关键支撑,构建以“装配式装修+绿色建材+智能家居与安防+定制家居与时尚家纺”为支撑的“好房子”产业集群。

(二)推动展示宣传

浙江省、重庆市、安徽省举办“好房子”主题展,促进产业发展。分层分类展示“好房子”标准、设计、材料、建造、运维的先进理念和最新成果,并组织“好房子”家具、家电、家装等产业链企业座谈会和对接活动,搭建政策落地与企业转型的有效对接平台,带动全产业链支撑推动“好房子”建设。

加大政策推动力度

1.浙江省杭州市完善顶层设计,全维度推进提升住房品质。印发《进一步开展住宅品质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规划选址、配套设施、环境协调、居住功能、住宅质量、安全性能、绿色节能、智慧住区、精细运维九大方面推动住房品质提升。同时,厘清各职能部门在选址论证、土地挂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项目验收、运营维护七大环节的监管职责分工,建立部门会商、服务协调、“点对点”交底、党建联建4项工作机制,并通过在方案设计中增加住宅品质专篇、施工图图审把关、竣工验收专项查验等创新手段,确保品质建设要求有效落地。

2.广东省广州市将“好房子”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在新出让居住用地的用地条件中,要求新建项目符合广州市《“好房子”评价标准(试行)》基本级要求,引导项目前置考虑住房品质改善需求,切实推动提升住房设计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