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独立出版的《城乡规划学名词》预公布
历时五年,《城乡规划学名词》终于付样,这是我国第一次独立出版城乡规划学的科学技术名词,是城乡规划行业的一项基础性公益工作。
城乡规划是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问。我国城乡规划的朴素意识体现在七八千年前的原始聚落,最早的文字记载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世界现代城市规划学科的诞生,以1909年英国利物浦大学设立城市规划专业为标志。我国从20世纪初开始逐步引入其内容,至20世纪50年代中期初步形成了在建筑学学科下设立的城市规划专业,改革开放后城市规划被列为建筑学以及学科下的二级学科,2011年升格为一级学科,并将原学科名称“城市规划”改为“城乡规划学”。可见,无论是全球范围,还是在我国,城乡规划学仍然处于知识体系不断拓展与进一步完善的过程中,学科边界问题成为《城乡规划学名词》编审工作的一个难题,如何确定学科框架体系,在明晰相对完整的学科知识系统外沿的同时,减少与其他学科不必要的交叉重复,是编审工作全过程不断探究的话题,也是对城乡规划学基本概念体系、概念界定的一次全面系统的梳理。
我国的快速城镇化发展,催生了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也推动了规划实践的创新与演进,与城乡规划相关的各种知识不断涌现和积累,社会需求与体制调整、法定概念与学术探索、专业创新与思想沉淀、外来引进与本土孕育,是城乡规划学学科发展自始至终无法回避的基本矛盾,也给《城乡规划学名词》的选词与释义带来了很大挑战。《城乡规划学名词》编写和审定专家们经过反复推敲,形成了呈现在读者面前的相对成熟的、科学的城乡规划学概念定义,共7章1462条词目,系统地展示了城乡规划学的基本名词,反映了本学科知识的全貌和当前的学科发展水平, 也最大程度上诠释了规划研究的第一科学问题是基本概念的正确性,是一次“名正则言顺”的基础性工作,可以为各种类型的规划实践提供科学依据,对于开展新时期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城乡规划学名词》目录
感谢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本书的编撰源自该委员会的信任和委托,基于委员会1996年公布的《建筑 园林 城市规划名词》和2014年公布的《建筑学名词》,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于2015年4月正式启动了《城乡规划学名词》的编审工作。编审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得益于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近期的一些研究成果,特别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的国家标准《城乡规划基本术语》的全面修订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委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完成的《中国城乡规划学学科史》。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为《城乡规划学名词》的编审提供了全过程指导,从启动城乡规划学名词审定分委员会,研究确定整体要求与进度安排,研讨共性问题,研讨名词整体框架结构,协调部分名词的位置与查重,对查重结果进行分析与处理,协调词条数量,明确词条释义撰写规范,研讨保证词条释义撰写质量,组织三次审查和复审等各个环节。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广泛动员了业内专家学者,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投身于这项事业。国家最高科学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学会名誉理事长吴良镛教授担任城乡规划学名词审定分委员会顾问,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邹德慈担任委员会主任,崔愷、王瑞珠、叶嘉安三位院士担任副主任,包括学会各位理事长、专业学术委员会主任和一大批城乡规划学的专家学者担任委员。依托学会的学术工作委员会,学会秘书长石楠、副秘书长曲长虹统筹协调了整个编审过程,组织城乡规划学各领域的专家具体负责词条遴选、编写工作。
科技名词的编审是一件十分细致和繁琐的工作,不仅需要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需要科学严谨的态度和字斟句酌、精益求精的作风。学会常务理事、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孙施文教授领衔全书各章节的编写工作,各章节负责人分别是:学会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学术委员会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侯丽教授(第一章城乡规划总述);学会常务理事、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委会主任委员、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张京祥教授(第二章城乡与区域规划理论和方法);孙施文教授(第三章城乡规划与设计,其中,各专项负责人分别是:张京祥教授负责城镇体系规划;学会理事、乡村规划与建设学委会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张尚武教授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运迎霞教授负责城市详细规划;学会乡村规划与建设学委会秘书长、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栾峰副教授负责乡村规划;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段进教授负责城市设计;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曹国华教授级高工负责综合交通规划;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张晓昕教授级高工负责工程规划);学会副理事长、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赵万民教授,学会乡村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委员、沈阳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姚宏韬教授,学会城乡规划实施学术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周婕教授(第四章城乡规划技术科学);学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吴唯佳教授(第五章社区与住房规划);学会规划历史与理论学委会副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张松教授(第六章中国城市建设史和遗产保护规划);学会常务理事、城乡规划实施学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叶裕民(第七章城乡规划管理)。
参加审定的专家分别来自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香港大学城市规划及环境管理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江苏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向所有支持编审工作的机构和专家学者表示诚挚的谢意!
《城乡规划学名词》编审工作的成果是广大中国城乡规划学科研究者们共同的心血与集体智慧的结晶。此次对《城乡规划学名词》进行规范与审定,目的是尽快解决在国家层面上城乡规划科学技术名词规范“有”与“无”的问题,并通过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的平台在全社会广泛传播。虽经多次协调,但因各章节是由不同编写组完成,把握的尺度难免有别,在选词详略程度和层级安排上难免有不尽人意之处,欢迎同行、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待今后修订时再日臻完善。
城乡规划学名词审定委员会
2020年5月
附件:《城乡规划学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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