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两年治理行动成果 工程质量提升没有完成时

2017-06-03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浏览: 206 次

   工程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民经济的投资效益,也从根本上决定着建筑业是否能可持续发展。为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4月,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陕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陕西省将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动作:加强组织领导 狠抓四项重点任务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陕西省积极采取措施,成立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就此次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方案》中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包括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等。将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二是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完善激励机制,引导激发优秀设计创作和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制订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在新开工和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实施动态监管,确保“8类人员”在岗履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建筑工程质量,从源头上排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人为因素;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控水平,建立施工关键节点风险控制制度,强化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条件审查。

    三是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进勘察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审查和存档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加强工程建设和使用维护管理,建立减隔震装置质量检测制度,提高减隔震工程质量。

    四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一方面,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行为。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大抽查抽测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减隔震工程;同时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对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情况的督察。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经验:强化勘察监管 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先导和灵魂,勘察设计质量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提和保障。自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以来,陕西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结合全省勘察设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勘察、设计方主体责任,完善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机制,全省勘察设计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重大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勘察设计质量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只有勘察设计质量得到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才能得到保障。通过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陕西省首先从工程项目源头抓起,从勘察设计质量抓起,紧紧围绕“工程质量安全”这个中心,积极部署、精心安排、综合治理。通过召开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座谈会、举办企业负责人政策宣传贯彻会、发动省级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等手段,在行业网站、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提高各级政府、企业以及广大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牢固树立“工程质量安全”第一的思想,形成了全行业关心质量安全、重视质量安全的良好局面。

    在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中,陕西省突出“强化政府监管”和“落实主体责任”两个重点。一是规范监督管理行为,制订《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细化了监管对象、监管程序、监管事项等内容,对勘察设计企业和工程质量安全依法依规实施规范化管理;二是严把施工图审查质量关,以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为抓手,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等环节和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技术审查;三是省市联动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以地市工程项目检查为基础、省级抽查项目为重点,互相配合,相互协调,统一行动;四是全面落实勘察设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强工程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五是规范从业行为,强化个人执业管理,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六是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勘察设计企业和执业个人信用评价机制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

    陕西省认真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着力提高建筑设计水平、技术创新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省勘察设计大师和大型勘察设计院(高校)的引领作用,加强对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学习,组织编制完成了《陕西省城市设计标准》及与之配套的相关图集,不断提高城市建筑设计水平;积极开展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和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活动,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省勘察设计信息化管理系统,从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施工图审查、项目监管及质量安全等方面实施勘察设计行业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和服务。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发挥勘察设计人员的聪明才智,保证勘察设计质量安全,陕西采取4项举措,依法依规进行监督管理。勘察设计企业落实“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各级内审人员履行职责,严把质量关,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的送审质量;从业人员遵从“勘察设计执业人员责任制”,落实工程项目负责人主体责任和执业人员的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建立企业及人员信用档案”,加强对勘察设计企业及执业人员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加快建立健全勘察设计企业及执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落实“为勘察设计企业服务”,积极为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帮助企业解决有关政策问题和质量难题,为企业经营和发展排忧解难。

    据了解,下一步陕西省将进一步提升责任意识,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建筑设计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全省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