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合肥市勘察设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2024-05-14 作者:创始人 来源:创始人 浏览: 1 次

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企业及注册执业人员、施工图审查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和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合建法规〔2024〕10号)要求,为做好勘察设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等事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事项

1.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

主要检查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是否有效,资质证书信息是否属实,人员配备、勘察企业土工试验室是否符合标准;市场行为是否规范,是否违规承揽业务,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2.勘察设计企业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执业行为

主要检查注册人员是否存在“挂证”行为,签字盖章是否规范,执行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情况。重点检查勘察设计存在质量问题较多的注册人员。

3.勘察设计质量、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

主要检查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是否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否符合结构安全、抗震设防、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标准要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是否落实国家、安徽省、合肥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重点检查轨道交通工程、道路桥梁、商品房、保障房等项目。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主要检查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证书是否有效,资质证书信息是否属实;市场行为是否规范,是否违规承揽业务,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审查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法定职责和管理要求开展审查。

二、时间安排

2024年5月~2024年10月

三、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关于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工程勘察设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等

四、检查范围

1.在肥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2.2023年以来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各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开展情况。

五、检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和日常管理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重点检查2023年施工图审查通报质量问题较多的勘察设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审查质量排名较低的审查机构。对守信企业,合理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失信企业,实行严管和惩戒。

各检查事项时间另行通知。

六、检查要求

1.各建设、勘察、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法定职责,对照检查事项及检查范围全面梳理,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应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合建法规〔2024〕10号)要求,并依据监管职责,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于2024年10月31日之前将全年检查情况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3.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将责令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违反强标行为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耀晶     电话:0551-62633103

 

附件: 1.《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企业及注册执业人员、施工图审查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2.《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合建法规〔2024〕10号)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