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印发设计导则提高医院建筑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建筑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布《医院建筑品质提升设计导则》,就规划布局、交通组织、建筑设计、智慧医院等细节作出规定。
据介绍,导则适用于重庆市新建医院项目的规划和工程设计,改建和扩建医院建筑可参考执行。
新建医院选址要地形规整,场地内高差变化不大,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建筑风貌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建筑形象应简洁、大方,突出自身的个性特征和环境优势,做到内在功能与外在形式的有机结合。
导则要求,医院建筑的容积率不应大于2.0,绿地率不应小于35%。发热门诊应独立设置,并与院内和周围建筑设置不小于20米绿化卫生防护间距,位于主导风下风向。同时,病房等空间应有良好朝向,楼间距应符合卫生、日照、采光、通风、消防等要求,50%以上的病房应满足日照要求,病房楼前后间距不应小于12米。
在交通组织方面,导则要求,医院交通应与院区功能分区、建筑布局相协调,与景观有机融合,减少车行交通对主要景观环境区的影响。
车辆通行的主要出入口与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不应小于70米,次干道交叉口距离不应小于50米。与地铁出入口、公交车站停车港湾最近距离不应小于15米;距人行横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最近边缘线不应小于15米。
在建筑设计方面,导则就急诊部、门诊部、医技部等从面积、总高、层高、功能布局等作出了细化要求,其中,门诊部宜采用“街巷式”布局,建筑层数不宜超过五层。儿科、内科、外科等科室宜设置在低楼层,耳鼻喉、眼科、口腔、皮肤等科室设置在高楼层。住院部布局模式应根据总床位数和用地条件确定,适度集中向上发展。
在环境设计方面,导则要求景观、室内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进行,应结合当代设计理念和技术创新,将建筑空间、环境气候、在地人文等有机地融为一体;将建设和运维成本一并考虑,选用合适的材料、设施设备和软装配饰。室外环境应积极应用低碳建筑技术,通过垂直绿化和屋面绿化增大绿化率,主要裙房屋面应设计为屋顶花园。在室内材料选择方面,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要求,其中,公共区域墙面选用材料应具备坚固、耐磨、耐擦洗、易清洁等优势特点,宜选用大理石、墙面砖、树脂材料、固装板等材料。医疗诊室、检查室、病房等房间墙面宜选择耐擦洗、易清洁的无机涂料、防火壁纸、墙布等材料。隔墙应采用双层墙体,面层应选用防开裂且满足阻燃、易清洗和耐碰撞要求的材料。
此外,导则还从电气、给排水、通风与空调方面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