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后征求意见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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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建筑工程的设防分类进一步明确和界定;
2、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实施以来各方反馈意见和建议,对部分条款进行文字性调整。
此次局部修订,共涉及2条条文的修改,分别是第6.0.8条、第6.0.13条。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43549079@qq.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C座12层(联系人:毋剑平)。
国家标准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2021的要求,对部分条文进行协调性修订;
2、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GB50011-2010实施以来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部分条款进行文字性调整。
此次局部修订,共涉及9条条文的修改,分别是第3.1.3条、第3.9.2条、第3.10.1条、第3.10.2条、第3.10.3条、第3.10.4条、第3.10.5条、第5.4.1条、第12.1.6条。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ymqiao_cabr@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C座12层(联系人:乔雨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