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确定首批12个省级生态园林城试点
涉县城区
4月1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省级生态园林城试点工作的通知》,按照省级生态园林城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依照县申请、市初审、省级审核的程序,确定高邑县、宽城县、固安县、肃宁县、任县、南和县、邱县、鸡泽县、涉县、临漳县、曲周县、肥乡区等12个县(区)为省级生态园林城试点。
生态园林城是园林城的“升级版”,更加注重城市生态功能的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水平的提升、城市为民服务水平的提升。相较于园林城,生态园林城的考核评估指标更为严格。
首批12个试点县(区)的任务是以创建生态园林城考核指标要求作为工作指引,坚持不懈打造亮点、塑造特色,推动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和宜居水平。具体有八项内容:
一是修编绿地系统规划,优化绿地布局。对照省级生态园林城标准,高水平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一步提高绿地规划指标,全面优化绿地布局,增强绿地布局均衡性、完整性、连续性,将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使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外围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要素有机联系,形成完整的生态绿地系统。
二是完善公园体系,提高园林艺术。大、中、小公园合理配置,构建规模合理的城市公园绿地体系。提升园林艺术水平,实现存量优化、增量优质,积极改造城市现有公园、绿地,改善植物配置、完善公园设施、提升景观效果,新建一批有较高景观设计、建设、管护水平的公园、绿地。
三是增加城市绿量,拓展绿色空间。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推进城区规划建绿、拆违建绿、破硬还绿、垂直绿化实施力度,加大城市道路、单位、庭院等增绿力度,增加大规格乔灌木数量,消除城区黄土露天现象,高质量创建一批园林式街道、小区、单位。大规模推进城市外围环城林带、防护林带、郊野公园、森林公园建设,加快构建内外衔接、城乡一体的城市绿地体系。
四是推进城市“双修”,突出生态属性。加快实施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建设海绵型绿地。对受损山体、河湖、坑塘、湿地、废弃地等组织开展调查评估,确定生态修复项目和实施计划。同步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河湖水系生态化改造,推进生态驳岸建设改造,建成一批可示范的城市生态修复项目。以自然为美,强化园林绿地生态属性,注重乡土树种运用,突出植物造景,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景观效果。
五是建设绿道绿廊,串联绿色链条。完善绿道绿廊规划和技术标准,着重完善功能设施,结合道路绿化、水系整治、生态修复、公园建设、山体绿化、环城绿化带等推进绿道绿廊建设,将城市公园、绿地有机连接,形成串联成网的线形绿色游憩空间和健身休闲慢行系统,为城镇内动物繁衍、迁徙提供绿色生态廊道。
六是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市特色。尊重自然,保护并延续自然山水格局。严格保护城市文化遗存、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古树名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城市历史文化元素融入园林绿化建设中,城市公园广场、重要街道、滨水地区要着力打造鲜明的城市形象,塑造独特的城市景观文化气质,延续城市文脉,彰显城市特色。注重地带性特色植物应用,加强特色植物风景营造。
七是严格保护绿地,提高养护水平。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加快划定永久性绿地,加强绿地成果保护,增强全民爱绿护绿意识,严厉打击毁绿占绿行为,严禁设立私人会所,确保公园公益属性。完善公园设施,增加文化内涵,推行智慧园林,使公园成为游憩、健身、娱乐的最佳场所。
八是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高市政设施运行水平。大力整治城市环境,推动市容环境整治向背街小巷、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延伸,规范广告牌匾设置,彻底消除橱窗广告、乱涂乱画、垃圾积存、占道经营、黄土裸露、便道破损等现象。推进“厕所革命”,推广“水洗机扫”环卫作业模式和“以克论净”考核标准,打造洁净、整洁、有序、绿色、美丽的生态园林城市。补齐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道桥、地下管网(线)等市政设施短板,强化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根据《河北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定期组织行业专家对试点县(区)进行指导、评估,适时组织专家对试点县(区)进行验收,达到标准的,报请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园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