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连:以建筑师负责制促进新时代“中国建造”品牌打造
发布时间:2018-01-05编辑:未知
随着建筑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提出了打造“中国建造”品牌的设想,要求建筑业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提高建筑师主体地位,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品质。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是解决承包商的分割和碎片化问题。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意在解决建设单位的多头和分散化问题,国际上通常釆用的是咨询工程师负责制,而在民用建筑项目中通常采用的是建筑师负责制。实施建筑师负责制,是在民用建筑领域打造“中国建造”品牌的重要策略和有力措施。
建筑师负责制是国际通行的民用建筑项目管理模式和先进的工作模式,国家注册建筑师以具有资质的设计企业为实施主体,依据合约,代理建设单位履行相关管理职责,在民用建筑项目的全过程(规划、策划、设计、施工、运维、更新与拆除)承担设计咨询管理服务,最终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产品和服务交付给建设单位。实施建筑师负责制应遵循“坚持政府引领、市场选择,坚持国际接轨、结合国情,坚持依据合约、全程服务,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是以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总包为基础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由建筑师负责统筹协调各类设计、咨询机构及技术供应商等设计咨询管理服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在施工招投标管理、施工合同管理、施工现场监督、主持工程验收、延续参与后期质保跟踪、更新改造及辅助拆除等方面拓展建筑师服务业务,实施全过程建筑师负责制。
建筑师的职责,一是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对建设单位负责。二是受设计企业和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合约,作为专业技术人士和建设单位代理人全过程参与设计咨询管理服务,并对工程承包商(包含总承包商、分包商、专业供应商)和指定服务商负有管理职责,拥有下达指令和认可工程的权利。三是建筑师必须兼顾社会公众利益和建设单位利益,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建设单位和工程承包商在合同执行中是否符合社会公众利益负有监督责任。建筑师负责制的服务范围包括参与规划、提出策划、完成设计、监管施工、指导运维、延续更新和辅助拆除等主要内容。
要让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作用,应借鉴国际通行成熟经验,建立符合建筑师负责制的权益保障机制。根据设计企业和建筑师承担的服务业务内容、时限及责任,结合受委托项目的规模、内容及复杂程度等要素,合理确定设计咨询管理服务周期和报酬,并在合同中分阶段加以约定,及时支付。目前要着力提高建筑师整体能力水平。重点应强化管理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机构建设和国际业务建设。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示范引领,倡导诚信执业,釆取鼓励措施,发挥行业作用,争取使建筑师负责制早日实施。
作者:周文连,中国建筑学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住房和城乡建部“建筑师负责制制度研究”课题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