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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建筑报道

住房城乡建设部征集第二批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应急处置专家

发布时间:2025-02-19编辑:创始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完善服务大局、专业敬业的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应急处置专家队伍,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置专业能力,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征集第二批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应急处置专家,请择优推荐“道路桥隧”、“城镇供热”、“环境卫生”、“地下管网管廊”、“园林绿化”五个专业领域专家人选。
主要内容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市政基础设施行业,熟悉掌握相关专业及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职业道德良好,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有公正、独立的见解和判断能力;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60周岁。其中,“道路桥隧”、“城镇供热”、“地下管网管廊”领域专家应侧重具备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能力经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领域专家应侧重具备应对处置突发舆情、“邻避”效应等引发的群体事件相关经验。
(三)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时间较长,学术水平和实践技能高;具备丰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置经验;善于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置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原则上有相应科研或技术团队作支撑,具备开展事故模拟实验的条件。
(四)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所属专业技术人员中择优推荐。
二、专家主要职责
(一)在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或其它紧急情况时,接到我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委派任务后,迅速带领或跟随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应急救援或事故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出处置意见。任务完成后,及时剖析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等。
(二)在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或其它紧急情况时,及时、准确、客观发声,澄清谬误、明辨是非。
(三)在相关领域制定政策文件、完善工作措施时,提供技术支撑等。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所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推荐表和推荐人员汇总表。各单位要核实推荐人员所具备的条件及相关材料,有关单位的推荐意见要加盖公章。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进行遴选,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入库专家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部专家队伍管理,为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服务。
(三)请各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院7号楼北配楼外一层,邮政编码:100835;电子版可发zhaozhao@mohurd.gov.cn)。
联系人及电话:赵昭、王淼、吴洁 010-58933247、58934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