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若风 | 把酒话桑麻:中国乡创的审美接受规律
发布时间:2022-06-21编辑:创始人
作者 孙若风(武汉大学博导、中国人民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原司长)
从审美接受论出发,每一场审美活动都应该是创造者与接受者共创共享的过程,是双方共谋的联欢。这种美学观在当今中国的乡创,表现得最为充分和直观——中国美学以天人合一为哲学主导和价值取向,审美创造与接受的关系如天地互生,阴阳互动,在乡村更如山歌对唱、渔歌互答。这是真正意义上的交流,是生命体验的同频共振,是新版高山流水故事,是邀我至田家、把酒话桑麻的重温。
当今中国乡创审美接受的规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消费性接受。经过文化体制改革,文化领域形成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两大分野。公益性文化事业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经营性文化产业满足公民选择性需求,文化产业、旅游业以及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形成的业态,需要采用消费的方式。这是欣赏者自掏腰包满足审美需求,因此有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况味,能刺激释放更多内啡肽,具体表现为三方面特征:一是主动性,而这正是审美主体性的表现。因为是主动付出,就会关注物有所值,用心参与审美过程,投入进去,沉浸其中。二是选择性。文创的审美虽然与物质的、实用的产品结合在一起,但审美规律不会改变,即它是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是选择给了这种自由。三是差异性。保证了个性化,这才有审美的独特性和丰富性。
中国古代对文化的差异性、个性化就是从乡村开始的。这种差异性,进而影响到文化上的选择性和主动性。先秦时期就把人与万物的本源归结为气,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地之气”,“气动谓之风”,所以不同的乡村有不同的风俗歌谣。今天的游客,实际上是沿着几千年的传统路线进入乡村,期待通过主动参与和自主选择,到自己想去的地方,获得个性化体验,在寻找草木虫鱼时,在“误入莲花深处”时,邂逅自己的风景,而不是按图索骥。到乡村旅游,性价比的最重要参数,就是个人审美感受,尤其是与大自然的亲近、与纯朴村民的交流、对绿色农产品的享有,等等。消费方式和消费便利,给旅游者带来这些选择自由。
第二,互动式接受。传统审美基本是单向度的传递和接受,即刘勰《文心雕龙.知音》说的“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这时的审美欣赏也是创造过程,即“一百个观众有一百个汉姆莱特”,但只是在一己欣赏中完成,并不直接进入创作环节。现代文创中情况发生了改变,欣赏者不是简单、被动地接受审美成果,而是提前进入生产环节。如果说文旅项目设计比以往更重视消费者需求导向,并在实施中不断进入调整,已经体现出消费者前期介入的话,这还只是隐性、间接介入,现在越来越多的项目有消费者作为创作者介入,项目的产生,是筹资、筹力、筹智的过程。这是大众审美创造需求增长、能力提高的结果,互联网平台则为大众参与提供了技术便利。从语音到文字到视频技术的更迭,明显推动了大众参与审美创作、评论,日渐突破了专业与业余的界限,也突破了创作与欣赏的界限。剧本杀等新模式出现,元宇宙呼之欲出,还将进一步颠覆传统创作与接受的关系。
乡村文旅产业及相关产业,有明显的在生产过程中请消费者“入群”的特征。城市消费者进入乡村也带着“乡愁”,表现出更强的审美主体性和角色担当,乡村提供审美的核心要素和基本条件,类似于戏剧的底本、场景和道具,消费者在其中自由发挥。一个个相对独立的乡村,青山绿水,躬耕稼穑,乡情乡音,是真正的天作帷幕地作舞台,而这些在城市都被庞大的体量和超快的节奏遮蔽或稀释了。比如,住进乡村民宿,游客就是进入了主人设置的场景,并且走出民宿,移步换景,参与农事体验,与村民交流,呼吸清新空气。乡村的特色文化产品,还有与乡土联结着的相关行业产品和服务,也因为消费者的互动式参与,成为他们与农民以及新农人共同的成果。可以说,在乡村开展文创的日子里,每天都在上演着这种共创共享的“乡间小戏”。
第三,传承性接受。不论自觉与否,任何审美接受都是在进行文化传承,在接受中创造,由此实现代际文化积累和嬗变。中国文化自先秦开始就表现出“向后看”的特征。孔子一辈子总在瞻望西周时期的鼎盛文化,以复礼为己任,成为开创先河的百代宗师。在中国文学史上出现过一次次复古运动,在复古中创新,涌现出无数引领时代风流的大儒和大师。经书在中国文化上历来是至高无上的,但是,早在南宋的儒学领袖陆九渊就提出“ 我注六经”与“六经注我”。而通俗艺术、民间艺术,特别是传统手工艺,更是在接受中完成传承有序的使命。历史上的说唱艺术、表演艺术,留下的说本或戏本,可以看出“列位看官”留下的印迹。可以说,是创作者、演出者、欣赏者共同保留、丰富、完善了这些作品,形成了层层文化肌理。
乡村从前是耕读传家的地方。城里来的创业者或游客,其“乡愁”来自对陶渊明、王维田园诗篇的重温,对乡间“外婆家味道”的怀想,其实就是在审美接受中传承乡土文化。而且,乡创人员和游客带来了现代文化、时尚文化,乡创人员将它融入产品,游客则是通过消费需求来引导这样的融合。乡土文化在历史上就是变动不居的,一方面坚守特质,一方面融入新文化,今天,这种融合则是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的方法,也是乡土文化在原汁原味保护、博物馆式保护之外,开辟的另一种传承渠道。乡创人员把自己的经营与村民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是以经济行为与村民一起进行乡土文化传承。游客以及乡村文化产品的消费者,则是以购买来表达对乡土文化的欣赏、对传承者的肯定,以共创共享方式介入乡土产品生产。
在乡创环境里,消费性接受、互动式接受、传承性接受,其内在逻辑是,消费性接受是基础,决定了审美心理的选择性、个性化;互动式接受是审美过程中的状态,只有互动,才能体现选择性、主动性、个性化;传承性接受是审美全的最终指向,这种指向有时很明确,有时则表现出“无目的性的合目的性”。总之,是以消费姿态“入场”,以互动方式“入戏”,以传承乡土文化为贯穿始终的红线。
这种审美接受特点的形成,是社会性的审美主体意识觉醒、能力增强。审美主体性表现为审美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能力,表现为与审美对象的互动中的自主性、能动性、目的性,表现为由自发到自觉、由自在到自为。今天它全面体现在文化建设各个领域中,包括公共文化服务,也已经由政府“端菜”变为群众“点菜”,还可以参与“做菜”。如果说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是“保基本”,对实现文化的自由创造还有客观条件限制,那么,由消费者付费的文旅产业就完全不同了,它不仅提供了消费产品、培育了消费意识,而且在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中,在自主性选择中增强了消费者的主体精神。
要在理念和行动上顺应在乡创审美上的变化:
——理念上,让审美接受由被动转主动。文学艺术创作或审美创造,从来是以创作者和生产者为主导,创造与接受的双向影响,中外文论从前也都注意到了,中国早在先秦时期就有很多论述,这可能与古代中国主张物我混一、主客一体的文化有关。但转折性变化,还是随着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发展,特别是消费主义兴起,接受美学、消费美学成为海内外学界关注点。文旅产业发展到今天,主客共享成为趋势,互联网平台和乡创可说是审美接受者最活跃的两个领域。
针对这种变化,应认识到,乡创消费者的地位和发挥作用的方式,不同于文学艺术的欣赏者——当然,文学艺术也在发生变化。消费者也要有创造者的担当,包括审美的社会取向、艺术格调和趣味,以积极的消费引导生产,以积极的价值观参与审美创造。其二,乡创消费融合了文化要素与实用要素,各种需求在不同产品中的权重也不一样,“文化+”、“旅游+”与“+文化”、“+旅游”,审美需求与实用需求就大不一样。其三,乡创要适应市场变化和产业升级,消费需求变动既有大环境影响,也受到周边地区尤其是城市影响。
——采取措施调动审美消费的创造力。一是在供给侧与消费侧两端发力。就乡村而言,这两方面目前都远远落后城市。二是要用好政府与市场两个机制。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强调“总结推广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经验和有效模式”,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出台《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关于进一步激发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2016年,原文化部和财政部实施“扩大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这些文件体现了发挥政府与市场作用的精神。三是兼顾城乡两个消费市场。刺激文旅消费的重心不能只放在城市,应看到乡村优势正在形成。诚然,文化领域刺激消费,想到过农村,但收效不明显,应认真考虑文化消费特别是乡村的特殊性。
应真金白银地支持乡创审美消费。比如,在乡村振兴、发展县域经济等相关项目中,与推动农产品走出去相结合,给乡村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多些项目;在刺激居民文旅消费中给文旅产业多些补贴;推广文化惠民消费的地方经验,并且把重点放在乡村;在全域旅游理念下,加强公共服务的支持,像有的地方为市民开通乡村游公共交通服务;在城乡融合中摸索实施文旅消费补贴、开展乡土大集市等活动。
要问需、问计、问力于审美接受者,让产品从乡土出发向接受者伸展,如同树从土壤里长出向阳光伸展。做乡创,怎能只有人与自然的和谐、与村民的和谐,而没有创造者与接受者的和谐呢?接受者主要是通过乡创产品上的心有灵犀来体会乡村和谐的。最好办法,就是创造者与接受者共创共享,形成心灵默契和精神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