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统深化设计文件深度标准
发布时间:2017-12-11 来源:未知 编辑:未知
建筑智能化系统深化设计文件深度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智能建筑工程深化设计,提高智能建筑的设计质量,统一深化设计深度,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智能办公楼、综合楼、住宅楼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其他工程项目也可参照使用。
1.0.3 智能建筑工程深化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可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2术语
2.0.1 智能建筑(IB) Intelligent Building
以建筑物为平台,兼备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等,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其优化组合为一体,向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节能、环保、健康的建筑环境。
2.0.2 智能化集成系统(IIS)Intelligented Integration System
将不同功能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集成,以形成具有信息汇集、资源共享及优化管理等综合功能的系统。
2.0.3 信息设施系统(ITSI)IT System infrastructure
为确保建筑物与外部信息通信网的互联及信息畅通,能对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等信息予以接收、交换、传输、存储、检索和显示等综合处理功能的多种类信息设备系统加以组合,提供实现建筑物业务及管理等应用功能的基础设施。
2.0.4 信息化应用系统(ITAS) IT Application System
以建筑物信息设施系统和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为基础,为满足建筑物各类业务和管理功能的多种类信息设备与应用软件而组合的系统。
2.0.5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MS)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
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和公共安全管理系统等实施综合管理的系统。
2.0.6 公共安全系统(PSS) Public Security System
为维护公共安全,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能应对危害社会安全的各类突发事件而构建的技术防范系统或保障体系。
2.0.7 机房工程 (EEEP)Engineering of Electronic Equipment Plant
为提供智能化系统的设备和装置等安装条件,以确保各系统安全、稳定和可靠地运行与维护的建筑环境而实施的综合工程。
2.0.8 安全防范系统(SPS)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成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2.0.9 入侵报警系统(IAS) intruder alarm system
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非法进入或试图非法进入设防区域的行为、处理报警信托、发出报警信息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2.0.10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VSCS) video surveillance and control system
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2.0.11 电子巡查系统 guard tour system
对安保巡查人员的巡查路线、方法及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电子系统。
2.0.12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parking lots management system
对进、出停车库(场)的车辆进行自动登录、监控和管理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2.0.13 周界 perimeter
需要进行实体防护或/和电子防护的某些区域的边界。
2.0.14 监视区 surveillance area
实体周界防护系统或/和电子周界防护系统所组成的周界警戒线与防护区边界之间的区域。
2.0.15 防护区 protection area
允许公众出入的、防护目标所在的区域或部位。
2.0.16 监控中心 surveillance and control centre
安全防范系统的中央控制室。安全管理系统在此接收、处理各子系统发来的报警信息、状态信息,并将处理后的报警信息、监控指令分别发往报警接收中心和相关子系统。
2.0.17 报警接收中心 alarm receiving center
接收一个或多个监控中心的报警信息并处理警情的处所。通常也称为接处警中心(如公安机关的接警中心)
3 一般规定
3.1 智能化系统深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3.1.1各系统深化施工图说明应写明设计依据、遵循的规范与标准、相关系统应用软件的功能说明、接口描述、设备安装与管线敷设要求等基本信息。
3.1.2各系统的系统图(或原理图)。
3.1.3各系统的平面管线图,包括必要的室内外管线综合图。
3.1.4各系统的主要设备材料表。
3.1.5各机房的平面布置图。
3.1.6施工所需的安装详图、接线图。
3.2 在确保准确表达设计意图的前提下,不同系统的平面管线图可酌情合并。
3.3 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规定图形、符号及标准方式。
3.4 平面图中个协调应拥有各自不同的图层,图层分配参见附录1。
4. 系统集成
4.1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
4.1.1 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4.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4.1.3 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4.1.4 应说明系统集成与子系统施工界面的划分。
4.1.5 应说明系统集成的架构和原理,系统的软硬件环境(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
4.1.6 应说明与子系统集成所采用的技术方案、通讯协议和通讯内容。
4.1.7 应说明系统的数据库设计、界面设计、功能设计。
4.2 平面图
4.2.1 应注明与子系统连接所采用的接口方式、线缆规格型号要求、接地要求
4.3 系统图
4.3.1 应说明系统的架构和模块划分。
4.3.1 应说明与子系统的通讯方式、接口协议。
4.5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4.5.1应注明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或品牌)的基本信息。
5. 防雷接地
5.1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
5.1.1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5.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5.1.3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5.1.4应说明各弱电系统所需电源线路的防雷设计与接地施工要点。
5.1.5应说明各弱电系统信号线路的防雷设计和保护接地的施工要点
5.1.6应说明所选用的各类电涌保护器(SPD)的型号与规格、连接方式及施工要点。
5.1.7当平面图中未列出符号与图例时,说明中应予列出。
5.2平面图
5.2.1应标出各类浪涌保护器的平面位置、连接方式。
5.2.2应标出接地端所采用导线的材料、截面积及接地线的安装要求。
5.2.3应标出弱电系统户外专用供电线路及各类信号线路所选用管线的数量、规格及敷设方式。
5.2.4应列出符号与图例(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5.3系统图
5.3.1应标注接地系统的等电位连接方式。
5.3.2应标注信号线路的防雷与接地方式。
5.3.3应标注电涌保护器的型号、规格与数量。
5.4详图
5.4.1电信间(弱电间)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及与配线架连接详图。
5.4.2中心机房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布局详图。
5.5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5.5.1应列出浪涌保护器(SPD)、 接地导线、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屏蔽金属管等主要设备与材料的信息。
5.5.2应注明设备与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或品牌)的基本信息。
6.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6.1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
6.1.1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6.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6.1.3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6.1.4应说明系统特点和功能描述。
6.1.5应说明建筑物的性质、BA系统的规模
6.1.6应说明线材的型号、规格及其他相应要求。
6.1.7应说明管线敷设与设备安装的要点。
6.1.8软件功能说明和运行平台的要求。
6.1.9当平面图中未列出符号与图例时,说明中应予列出。
6.2 平面图
6.2.1应标出建筑物内所有受控(或监视)设备的平面位置及编号。
6.2.2应标出水平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规格及敷设方式。
6.2.3应标出垂直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与规格。
6.2.4应列出符号与图例(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6.3 系统图
6.3.1应标注DI、DO,AI、AO的接线原理图。
6.3.2应标注DI、DO,AI、AO的点位表。
6.3.3应标注各受控设备控制原理图。
6.3.4应反映系统设备之间及与其它系统之间的各类信号的传输路径,线缆连接关系。
6.3.5应标注或说明线缆的型号、规格与数量。
6.3.6应描述软件的主要运行平台和功能。
6.3.7其他需要的说明。
6.4 详图
6.4.1电信间(弱电间)、箱布置、接线详图。
6.4.2电信间(弱电间)内总配线架布置详图。
6.4.3 BA线缆所需的线槽及线缆走向详图。
6.5 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6.5.1应标注系统设备及各类阀门、传感器、变送器等设备的选型(含主要设备器材性能及技术指标)
6.5.2应注明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或品牌)的基本信息。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1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
7.1.1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7.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7.1.3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7.1.4应说明系统特点和功能描述。
7.1.5应说明消防分区的描述。
7.1.6应说明各类探测器的设置描述。
7.1.7应说明联动控制和两次回路的要求。
7.1.8明确控制信号的形式或接口。
7.1.9软件功能说明和运行平台的要求。
7.1.10电源要求说明
7.1.11应说明设备安装的要点。
7.1.12应说明线材的型号与规格。
7.1.13应说明线缆的穿管规格。
7.1.14应说明管线敷设与设备安装的要点。
7.1.15应说明防雷与接地的施工要点。
7.1.16当平面图中未列出符号与图例时,说明中应予列出。
7.2平面图
7.2.1应说明主机设备、控制箱、显示设备布置安装的要求(空间位置、安装方式等)
7.2.2应说明各探测器、水流指示器、警铃(警号)、消防专用电话(或插口)、紧急按钮、楼层显示单元等的平面布置(含标高尺寸)
7.2.3应明确各联动装置的连接节点位置和控制点
7.2.3应列出符号与图例(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7.3.系统图
7.3.1应标注报警主机、控制模块、各类报警传感器、紧急按钮、电话插口等设备。
7.3.2应标注设备的型号、数量。
7.3.3应标注设备各类设备的连接方式及采用的连接介质。
7.4详图
7.4.1设备单元安装详图
7.4.2设备端子接线图
7.4.3联动控制表:主要应表明联动控制的点位数量;执行联动控制的相关设备或模块的名称和位置
7.4.4电信间(弱电间)布置详图。
7.5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7.5.1应注明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或品牌)的基本信息。
8 广播音响与应急广播系统
8.1 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
8.1.1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8.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8.1.3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8.1.4应说明线材的型号、规格及阻燃要求。
8.1.5应说明管道的规格及阻燃要求。
8.1.6应说明管线敷设与设备安装的要点。
8.1.7 应说明系统配电要求。
8.1.8应说明防雷与接地的施工要点。
8.1.9当平面图中未列出符号与图例时,在本说明中应予列出。
8.2 平面图
8.2.1应标出各类扬声器和音控装置的平面位置及编号。
8.2.2应标出水平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规格及敷设方式。
8.2.3应标出垂直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与规格。
8.2.4应标出机柜、操作台在机房内的平面布置位置。
8.2.5应列出符号与图例(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8.3系统图
8.3.1应标注扬声器的型号、规格及编号。
8.3.2应反映各扬声器布置的区域。
8.3.3应反映系统设备之间及与其它系统之间的各类信号的传输路径,线缆连接关系。
8.3.4应反映本系统与其它系统之间的信号传输接口的类型。
8.3.5应标注或说明线缆的型号、规格与数量。
8.4 详图
8.4.1电信间(弱电间)、箱布置、接线详图
8.4.2机房设备布置详图。
8.4.3机柜布置详图。
8.5 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8.5.1应注明设备与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品牌的基本信息。
8.6 系统广播分区报警联动对应表
8.6.1应对每个广播分区及报警联动切换点进行标注编号。
8.6.2反映火灾报警时,紧急广播的切换、广播规则及每个报警联动点对应的广播楼层或区域。
8.6.3反映每个广播区域、报警联动点与消防报警防区的对应关系。
9 卫星电视接收与有线电视系统
9.1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
9.1.1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9.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9.1.3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9.1.4应说明线材、管道、配线箱、设备箱、立杆的配置要求。
9.1.5应说明室外天线及其基础的规格、数量及施工要求。
9.1.6应说明管线敷设与设备安装的要点。
9.1.7应说明系统配电要求。
9.1.8应说明防雷与接地的施工要点。
9.1.9当平面图中未列出符号与图例时,在本说明中应予列出。
9.2 平面图
9.2.1应标出信号终端面板和分支分配器的平面布置位置及编号。
9.2.2室外平面图应标出过路井、光纤接线盒、光纤交接箱、信号中继机箱、立杆的位置并编号。
9.2.3应标出水平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规格及敷设方式。
9.2.4应标出垂直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与规格。
9.2.5应标出机柜、操作台在机房内的平面布置位置。
9.2.6应列出符号与图例(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9.3系统图
9.3.1应标注信号终端面板、分支分配器、放大器的型号、规格及编号。
9.3.2应反映分支分配器、放大器所处的区域。
9.3.3应反映系统设备之间及与其它系统之间的各类信号的传输路径,线缆连接关系及信号传输接口的类型。。
9.3.4应标注光接收器输出的信号电平值、放大器的信号输入电平值和每个用户终端输出的信号电平值。
9.3.4应标注线缆的型号、规格与数量。
9.4 详图
9.4.1电信间(弱电间)、箱布置、接线详图
9.4.2机房设备布置详图。
9.4.3中继设备箱布置详图。
9.5 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9.5.1应注明设备与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品牌的基本信息。
10.安全技术规范系统
10.1 入侵报警系统
10.1.1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
10.1.1.1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10.1.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10.1.1.3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10.1.1.4应阐明建筑物(群)需要防护的区域和部位,防护区域周界范围、长度;说明系统使用技术类型;说明监控中心向报警接收中心的报警方式和报警响应时间。
10.1.1.5应说明线材的型号、规格及其他相应要求。
10.1.1.6应说明管线敷设与设备安装的要点。
10.1.1.7当平面图中未列出符号与图例时,说明中应予列出。
10.1.2 平面图
10.1.2.1应标出防护区报警点分布图。图上应标明每个防区的位置、范围或长度,标明报警探测器和设/撤防操作键盘的安装部位
10.1.2.2明列防区划分表。表内应标明各防区防护范围、探测器类别和防区性质(永久防区、即时防区、延时防区)
10.1.2.3应标出水平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规格及敷设方式。
10.1.2.4应标出垂直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与规格。
10.1.2.5应列出符号与图例(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10.1.3系统图
10.1.3.1应标注系统设备供电方式、电源配置及容量。
10.1.3.2应标注防区内报警探测传感器及系统设备的安装方式、安装图、接线图。
10.1.3.3报警中心控制台构成及设备联接图(包括报警主机、管理计算机、打印机、报警模拟地图、电源等),并显示与报警接收中心报警信息传输方式。
10.1.3.4应标注或说明线缆的型号、规格与数量。
10.1.3.5应标注系统配管配线图
10.1.3.6其他需要的说明。
10.1.4 详图
10.1.4.1电信间(弱电间)、箱布置、接线详图。
10.1.4.2电信间(弱电间)内总配线架布置详图。
10.1.5 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10.1.5.1应注明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或品牌)的基本信息。
10.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0.2.1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
10.2.1.1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10.2.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10.2.1.3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10.2.1.4应阐明建筑物(群)需要进行视频监控的部位、监控形式(定向或变向)、视频系统技术指标要求以及监控图像信息保存时间的要求。
10.2.1.5应说明线材的型号、规格及其他相应要求。
10.2.1.6应说明管线敷设与设备安装的要点。
10.2.1.7当平面图中未列出符号与图例时,说明中应予列出。
10.2.2 平面图
10.2.2.1应标出监控摄像机分布图。以及监控摄像机的相应编号等
10.2.2.2应列出视频监控点列表(表内应当标明视频监控范围、监控形式、摄像机规格和型号、镜头规格和型号、镜头光圈类别和焦距)
10.2.2.3应标出图像信息传输系统和摄像机供电系统布管布线图
10.2.2.4应标出水平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规格及敷设方式。
10.2.2.5应标出垂直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与规格。
10.2.2.6应列出符号与图例(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10.2.3系统图
10.2.3.1应标注图像同步、摄像机供电方式、供电电源的说明。
10.2.3.2应标注图像信息传输方式、传输设备器材组成及传输系统图。
10.2.3.3应标注监控中心设备组成及设备连接图
10.2.3.4应标注或说明线缆的型号、规格与数量。
10.2.3.5应标注系统配管配线图
10.2.3.6其他需要的说明。
10.2.4 详图
10.2.4.1电信间(弱电间)、箱布置、接线详图。
10.2.4.2电信间(弱电间)内总配线架布置详图。
10.2.4.3摄像机安装方式及安装详图。
10.2.5 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10.2.5.1应注明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或品牌)的基本信息。
(包括达到图像保存时间要求所需的配置)
10.3出入口控制系统(包括安全防盗门、楼宇访客对讲系统)
10.3.1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
10.3.1.1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10.3.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10.3.1.3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10.3.1.4应阐明出入口类型、用途,出入口宽度及出入控制机构、控制方式。
10.3.1.5应说明线材的型号、规格及其他相应要求。
10.3.1.6应说明管线敷设与设备安装的要点。
10.3.1.7当平面图中未列出符号与图例时,说明中应予列出。
10.3.2 平面图
10.3.2.1应标出出入口位置和设备的具体分布以及相应编号等。
10.3.2.2应标出联网系统的布管布线图
10.3.2.3应标出水平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规格及敷设方式。
10.3.2.4应标出垂直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与规格。
10.3.2.5应列出符号与图例(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10.3.3系统图
10.3.3.1应标注控制设备及执行机构之间控制关系、控制原理图及设备接线图。
10.3.3.2应标注系统供电方式、电源及供电线缆线径要求。
10.3.3.5应标注或说明线缆的型号、规格与数量。
10.3.3.6应标注系统配管配线图
10.3.3.7其他需要的说明。
10.3.4 详图
10.3.4.1电信间(弱电间)、箱布置、接线详图。
10.3.4.2电信间(弱电间)内总配线架布置详图。
10.3.4.3防盗门类型及安装方式、安装图。
10.3.4.4系统主要设备(包括门口机、室内机、管理机等)安装方式及安装图
10.3.5 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10.3.5.1应注明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或品牌)的基本信息。
10.4电子巡查系统
10.4.1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
10.4.1.1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10.4.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10.4.1.3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10.4.1.4应阐明巡查要求、巡查方式及系统采用的技术类型。
10.4.1.5应说明线材的型号、规格及其他相应要求。
10.4.1.6应说明管线敷设与设备安装的要点。
10.4.1.7当平面图中未列出符号与图例时,说明中应予列出。
10.4.2 平面图
10.4.2.1应标出信息识读器分布图。以及信息识读器的相应编号等
10.4.2.2应列出信息识读器编号列表(表中注明信息识读器安装部位)
10.4.2.3应标出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供电和联网系统布管布线图
10.4.2.4应标出水平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规格及敷设方式。
10.4.2.5应标出垂直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与规格。
10.4.2.6应列出符号与图例(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10.4.3系统图#p#副标题#e#
10.4.3.1应标注电子巡查系统系统设备联接图。
10.4.3.2应标注或说明线缆的型号、规格与数量。
10.4.3.3应标注系统配管配线图
10.4.3.4其他需要的说明。
10.4.4 详图
10.4.4.1电信间(弱电间)、箱布置、接线详图。
10.4.4.2电信间(弱电间)内总配线架布置详图。
10.4.4.3信息识读器的安装及接线详图。
10.4.5 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10.4.5.1应注明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或品牌)的基本信息。
(包括达到图像保存时间要求所需的配置)
11. 综合布线系统
11.1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
11.1.1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11.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11.1.3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11.1.4应说明线材的型号与规格。
11.1.5应说明线缆的穿管规格。
11.1.6应说明管线敷设与设备安装的要点。
11.1.7应说明防雷与接地的施工要点。
11.1.8当平面图中未列出符号与图例时,说明中应予列出。
11.2平面图(可与计算机网络、电话通讯等系统一并表示)
11.2.1应标出信息口的平面位置,必要时可将语音口和数据口分别表示。
11.2.2应标出水平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规格及敷设方式。
11.2.3应标出垂直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与规格
11.2.4应标出配线架的平面位置及编号。
11.2.5应列出符号与图例(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11.3系统图
11.3.1应标注配线架的型号、规格及编号。
11.3.2应标注各配线架所处的楼层与竖井编号。
11.3.3应标注线缆的型号与规格。
11.3.4应标注各配线架所连接的信息口的数量。
11.4详图
11.4.1电信间(弱电间)、箱布置、接线详图
11.4.2总配线架所在机房详图
11.5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11.5.1应列出总配线架(或机柜)、楼层配线架、线缆、信息面板等主要设备与材料的信息。
11.5.2应注明设备与材料的名称、图例或符号、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或品牌)的基本信息。
12. 电话通讯系统
12.1深化设计施工说明(本说明可与综合布线系统合并)
12.1.1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12.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12.1.3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12.1.4应明确电话通信系统(包括交换机、IP电话等)的类型和容量
12.1.5应明确接入中继线的类别、容量
12.1.6应说明交换设备数据端口的容量、语音端口的容量以及无线通信的类别和容量
12.1.7应说明线材的型号与规格。
12.1.8应说明线缆的穿管规格。
12.1.9应说明管线敷设与设备安装的要点。
12.1.10应说明防雷与接地的施工要点。
12.1.11当平面图中未列出符号与图例时,说明中应予列出。
12.2电话通信系统的组成及系统图
12.3电话通信平面图(可与综合布线系统平面图合并)
12.3平面管线图(可与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详图等系统一并表示)
12.3.1应与综合布线系统设计相一致,并考虑无线微蜂窝发射天线的布点与连线。
12.3.2应标出信息口的平面位置。
12.3.3应标出水平桥架(或线槽)与管线的数量、规格及敷设方式。
12.3.4应标出垂直桥架(或线槽)与管线的数量与规格
12.3.5应标出配线架的平面位置及编号。
12.3.6应列出符号与图例(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12.4电话通讯机房设备布局平面图
12.4.1主要设备(包括交换机主机、直流供电系统、配线架、话务员操作台等等)的布局
12.4.2机房内各类线槽及线缆的走向
12.5详图(可与综合布线系统详图合并)
12.5.1电信间(弱电间)布置详图
12.5.2总配线架所在机房详图
12.6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12.6.1应列出交换机主机、直流供电系统、话务员操作台总配线架(或机柜)、楼层配线架、线缆、信息面板等主要设备与材料的信息。
12.6.2应注明设备与材料的名称、图例或符号、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或品牌)的基本信息。
12.6.3当采用IP电话通信系统时,应考虑与计算机网络系统相匹配。
13. 计算机网络系统
13.1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
13.1.1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13.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13.1.3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13.1.4应说明核心层与接入层交换机的型号、带宽及各类数据端口的容量。
13.1.5应说明广域网宽带接入和无线局域网接入的类别、容量。
13.1.6应说明网络安全、链路负载均衡等设备的连接及带宽。
13.1.7应说明设备安装的要点。
12.1.8应说明线材的型号与规格。
12.1.9应说明线缆的穿管规格。
12.1.10应说明管线敷设与设备安装的要点。
12.1.11应说明防雷与接地的施工要点。
12.1.12当平面图中未列出符号与图例时,说明中应予列出。
13.2平面图(可与综合布线系统平面图合并)
13.3平面管线图(可与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详图等系统一并表示)
13.4系统图
13.4.1应标注的内容应包括:核心层交换机、接入层交换机、广域网宽带接入、无线局域网接入、链路负载均衡、网络安全和网络管理等。
13.4.2应标注设备的型号、数量。
13.4.3应标注设备各类信息接口的带宽、连接方式及采用的连接介质等内容。
13.5详图
13.5.1电信间(弱电间)、箱布置、接线详图。
13.5.2信息中心机房内总配线架布置详图。
13.5.2网络信息线缆所需的线槽及线缆走向详图。
13.5.2应标出网络设备在配线架的布局及编号。
13.6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13.6.1应列出核心交换机、各接入层交换机、广域网宽带接入路由器、无线局域网接入、防火墙、网络安全检测、链路负载均衡器等设备。
13.6.2应注明设备的名称、图例或符号、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或品牌)的基本信息。
14 车库(车辆)管理系统
14.1 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
14.1.1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14.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14.1.3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14.1.4应说明线材、管道、配线箱、设备箱、立杆的配置要求。
14.1.5应说明管线敷设与设备安装的要点。
14.1.6应说明系统配电要求。
14.1.7应说明防雷与接地的施工要点。
14.1.8当平面图中未列出符号与图例时,在本说明中应予以列出。
14.2平面图
14.2.1应标出设备岛(含设备)、栏杆、收费亭、地感线圈、电子指示牌、摄象机、管理中心的平面位置。
14.2.2应标出水平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规格及敷设方式。
14.2.3应标出垂直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与规格。
14.2.4应列出符号与图例(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14.3 系统图
14.3.1应标注设备的型号、规格。
14.3.2应反映设备布置的区域。
14.3.3应反映系统设备之间及与其它系统之间的各类信号的传输路径,线缆连接关系及信号传输接口的类型。
14.3.4应标注线缆的型号、规格与数量。
14.4 详图
14.4.1管理中心设备布置详图。
14.4.2收费亭设备布置详图。
14.4.3车辆出入口设备布置详图。
14.5 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14.5.1应注明设备与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品牌的基本信息。
15 移动通信室内覆盖系统
15.1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
15.1.1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15.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15.1.3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15.1.4应说明线材、管道、天线立杆的配置要求。
15.1.5应说明室外天线及其基础的规格、数量及施工要求。
15.1.6应说明管线敷设与设备安装的要点。
15.1.7 应说明系统配电要求。
15.1.8应说明防雷与接地的施工要点。
15.1.9当平面图中未列出符号与图例时,在本说明中应予列出。
15.2平面图
15.2.1应标出室内天线和放大器、分支分配器、设备箱、设备电源的平面布置位置及编号。
15.2.2 应标出室外天线的布置位置,并注明各天线的名称、规格。
15.2.3应标出水平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规格及敷设方式。
15.2.4 系统有机房的,应反映机房位置,并应反映室外联网信号的管线接口位置。
15.2.5应列出符号与图例(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15.3 系统图
15.3.1应标注室内外天线、分支分配器、放大器的型号、规格及编号。
15.3.2应反映室内外天线、分支分配器、放大器所处的区域。
15.3.3应标注室内天线的功率、放大器的信号输入电平值。
15.3.4应标注线缆的型号、规格与数量。
15.4 详图
15.4.1电信间(弱电间)布置详图
15.4.2机房设备布置详图。
15.4.3中继设备箱布置详图。
15.5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15.5.1应注明设备与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品牌的基本信息。
16. 多媒体会议系统
16.1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
16.1.1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16.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16.1.3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16.1.4描述系统主要功能和软件说明。
16.1.5应说明线材的型号与规格。
16.1.6应说明线缆的穿管规格。
16.1.7应说明管线敷设与设备安装的要点。
16.1.8应说明接地的施工要点。
16.1.9当平面图中未列出符号与图例时,说明中应予列出。
16.2平面图
16.2.1应标出所有视、音频设备安装位置(包括标高要求)。
16.2.2应标出主要线管(或线槽)、管线的数量、规格及敷设方式。
16.2.3应标明控制室的平面位置。
16.2.4拟标明观察窗的平面布置。
16.2.5应标明控制台的平面布置位置
16.2.6灯光、照明平面布置
16.2.7应说明设备安装的特殊要求。
16.2.8应列出符号与图例(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16.2.9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6.3系统图
16.3.1应标明系统组成的所有视频、音频设备。
16.3.2应标明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
16.3.3应标明各设备间各种信号流向、拓扑关系。
16.3.4应标明各音频设备的机电接配置。
16.3.5应标明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系统的组网形式和接口要求。
16.3.6应标明配电箱布置位置
16.3.7其他需要的说明。
16.4详图
16.4.1主要设备安装大样图。
16.4.2控制台的详图和尺寸。
16.4.3机柜布置图。
16.5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16.5.1应列出并注明设备与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或品牌)的基本信息。
17. 多媒体显示系统
17.1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
17.1.1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17.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17.1.3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17.1.4描述系统主要功能和软件说明。
17.1.5应说明线材的型号与规格。
17.1.6应说明线缆的穿管规格。
17.1.7应说明管线敷设与设备安装的要点。
17.1.8应说明接地的施工要点。
17.1.9当平面图中未列出符号与图例时,说明中应予列出。
17.2平面图
17.2.1应标出显示设备安装位置(包括标高要求)。
17.2.2应标出主要线管(或线槽)、管线的数量、规格及敷设方式。
17.2.3应标明控制室的平面位置。
17.2.4应说明显示设备安装的特殊要求。
17.2.8应列出符号与图例(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17.2.9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7.3系统图
17.3.1应标明系统组成的显示、控制设备。
17.3.2应标明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
17.3.3应标明各设备间的连接关系。
17.3.4应标明配电箱布置位置。
17.3.5应描述软件的主要运行平台和功能。
17.3.6 应标明电源的要求。
17.3.7其他需要的说明。
17.4详图
17.4.1显示设备安装大样图。
17.4.2控制台的详图和尺寸。
17.4.3机柜布置图。
17.5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17.5.1应列出并注明设备与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或品牌)的基本信息。
18 家居智能化系统
18.1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
18.1.1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18.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18.1.3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18.1.4应说明系统特点和功能描述。
18.1.5应说明线材的型号、规格及其他相应要求。
18.1.6应说明管线敷设与设备安装的要点。
18.1.7应说明管线敷设与设备安装的要点。
18.1.8当平面图中未列出符号与图例时,说明中应予列出。
18.2 平面图
18.2.1应标出的室内所有语音、数据、图像等信息点的平面位置及编号。
18.2.2应标出管线的数量、规格及敷设方式。
18.2.3应列出符号与图例(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18.2.4应说明设备安装的特殊要求。
18.2.5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8.3 系统图
18.3.1应标注室内语音、数据、图像系统组成、及设备联接图。
18.3.2应标注室内家居BA系统组成及DI、DO、AI、AO点位表。
18.3.3应标注户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监控点表、监控摄像机布置图、以及设备联接图。
18.3.4室内信息通信系统、安防系统及设备控制系统与外网的联接方式及联接图。
18.3.5应反映信息配线箱布置及箱内信息交换、转接原理图及线缆接线图。
18.3.6应标注或说明线缆的型号、规格与数量。
18.3.7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8.4 详图
18.4.1家居控制箱内控制模块安装和接线详图。
18.4.2其他主要设备安装大样图
18.5 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18.5.1应注明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或品牌)的基本信息。
19. 机房工程
19.1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
19.1.1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19.1.2应列明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图集。
19.1.3应明确深化设计与施工范围。
19.1.4应说明机房内主要设备的布局与安装要点。
19.1.6应说明机房内强、弱电系统的管线敷设与安装的要点。
19.1.7应说明线缆的穿管规格。
19.1.8应说明机房装饰工程、空调及通风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的施工要点。
19.1.9应说明防雷与接地的施工要点。
19.1.10当平面图中未列出符号与图例时,说明中应予列出。
19.2平面图
19.2.1 应标出机房内主要设备的布局
19.2.2应标出强、弱电系统水平桥架(或线槽)、管线的数量、规格及敷设方式。
19.2.3 应标出机房内天花吊顶、隔断及墙面、地面、门窗以及其相应的隐蔽工程的平面图和立面图。
19.2.4应标出配线架的平面位置及编号。
19.2.5应列出符号与图例(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19.3系统图
19.3.1包括空调及通风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机房监控系统的组成与系统图。
19.4详图
19.4.1机房布置详图
19.4.2机房内总配线架及各类机柜布局详图(可与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电话通讯等系统一并表示)
19.5主要设备与材料表
19.5.1应列出装饰工程、空调及通风、电气、消防等系统主要设备与材料的信息。
19.5.2应注明设备与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单位、产地(或品牌)的基本信息。
20.其他系统:呼叫系统,信息显示系统、票务系统,VOD系统等专用系统
20.1专用系统深化设计文件的内容应包括深化设计与施工说明、系统图、平面图、详图、主要设备与材料表,文件深度可参照上述其他系统的规定执行。
20.2平面图可酌情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