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旅游景观规划设计的核心
我国的红色旅游资源由于历史原因的影响,大多数均为遗留下来的红色文化遗产,对于这些文物性质的景观资源,在我们景观设计工作中主要采取保护与开发两种措施,而如何正确的处理保护与开发这两者的关系即是我们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文物保护工作渐渐受到全国多方关注,红色文化的教育性与红色旅游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日益凸显。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把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作为景观设计的基础,而后再使用人工的手段进行适当合理的开发,这将成为实施以红色旅游为主题的景观规划设计的最好途径。
红色景观主要包含两种含义的景观,一种是特指红色文化遗产,即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战争遗址、建筑、历史风貌以及精神层面的思想内涵等,另一种则是以对红色遗产开发或重建为前提进行的景观创造,这类景观同样也是以红色文化作为其大背景,继承着教育与宣扬革命精神的历史意义。
而景观规划设计有三个不同层面的追求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理论研究。首先,景观感受层面,主要是视觉所带来的自然与人共形态和感受的设计,即狭义的景观设计;其次,环境、生态、资源层面,即大地景观规划;最后,包含人类行为以及相关的历史文化与艺术层面,包括潜在于园林环境中的历史景观文化、风俗习惯等与人们精神生活世界息息相关的文明,即行为精神景观规划设计。这被称为景观规划设计的“三元论”。
景观规划设计的核心即是场地的规划与生态景观的创建,其最终目标是要寻求创造人类需求和户外环境的协调。因此,不管是哪一种红色景观,作为一种需要展现给游览者的旅游资源,都需要在景观规划设计的手法之下进行合理规范的调整与建设。红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需要景观设计的介入,要经过系统的规划设计工作,以整合区域红色文化遗产资源,才能够建立系统、完整的保护体系,使其以科学保护并且适宜于人的观赏需求的形式开放给广大游客。而要使红色旅游事业不断的发展,在保护的基础上还需要进行合理的景观开发,以满足人们持续增长的游览需求。红色景观的开发与重建工作必须以景观的规划设计的“三元论”作为理论指导才能使红色景观的建设意义更加贴近于开展红色旅游的最终目的,使其具有一定的观赏与品鉴价值。因此,红色景观的保护与开发建设都必须需要景观规划设计的介入才能使其更好的发挥其景观意义与宣扬文化内涵。